安徽网库讯:烈山区现有社区矫正对象108人,其中缓刑106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按照犯罪类型分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1人;危害公共安全罪30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6人;侵犯财产罪20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23人;贪污受贿罪1人;其他7人。按照性别分类男性93人,女性15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4人。
根据《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规定,摒弃过去“一刀切”的模式,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探索教育矫正体系性建设,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教育的精准度。
我们将社区矫正对象按照矫正阶段、犯罪类型、现实表现等实际情况大概分为4类即未成年矫正对象、暴力犯罪类型矫正对象、经济犯罪类型矫正对象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类型矫正对象,并对其进行专门教育。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性别、年龄、心理特点、健康状况、犯罪原因、犯罪类型、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多方面情况,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
将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对象与成年人分开矫正,根据其成长经历、发育需要、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措施,进行个别化教育。在确定女性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小组时,要求必须有女性成员参加。
通过分类管理的开展,提高了教育矫正的精准性,有效的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烈山区已连续六年无重新违法犯罪,为构建平安烈山、和谐烈山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