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半导体制造商联华电子(联电)3日发布公告称,中国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当日发布了对美国芯片制造商美光在中国两家合资公司的初步禁令,要求美光半导体(西安)有限责任公司和美光半导体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停止在中国销售26种DRAM和NAND等相关内存类产品。
今年1月,联电与其在大陆的合作伙伴福建省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向福州中院提起针对美光的专利侵权诉讼,诉讼涉及DDR4、SSD和显卡内存等领域的专利侵权。
晋华3日发布公告表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美光半导体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进口十余款Crucial英睿达固态硬盘、内存条及相关芯片,并删除其网站中关于上述产品的宣传广告、购买链接等信息。同时裁定美光半导体(西安)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进口数款内存条产品。
据路透社4日报道,美光3日对此案作出回应称,尚未收到稍早台湾联电所提及的中国法院裁决美光停止在中国大陆销售芯片的暂时性禁止令。美光称,在公司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文件内容前,无法进一步置评。
截至发稿,环环(ID:huanqiu-com)尚未在福州中院的官方网站上看到关于上述禁令的相关信息。受上述消息影响,美光科技股价3日收跌5.5%,报51.48美元。
这一场专利大战的开端要追溯至2017年12月,美光在美国加州提起民事诉讼,控告联电及福建晋华盗用其 DRAM相关知识产权。今年1月,联电与晋华在中国大陆也对美光提起诉讼,称美光制造、生产、加工、进口、使用、销售、许诺销售的Crucial MX300 2.5-inch SSD 525GB 固态硬盘以及 Crucial DDR4 2133 8G 笔记本内存条涉嫌侵害晋华专利权。晋华在诉讼的相关新闻稿中称,“全球内存芯片产业经过数次整并后,已形成寡占格局,国际寡头刻意营造技术封锁,甚至采取无端指责国内新进企业之方式意图继续维持垄断控制格局,已严重违反市场经济的原则,也妨碍国家战略的实施。”
台湾《旺报》3日分析称,依据中国大陆法律,申请先行停止侵犯涉案专利权,须符合以下几个标准:一是申请人有稳定、有效的专利权,二是被申请人的行为经初步判断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三是侵权行为如不即时制止,将会造成申请人难以弥补的损害。联电此次申请先行停止侵犯涉案专利权,既经获准,可见美光半导体(西安)有限责任公司、美光半导体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等的侵权行为,大陆地区法院已初步判断认定属实。
不过,台湾《中时电子报》援引联电的公告称,与美光在大陆的专利侵权诉讼仍进行中,福州中级人民法院为防止未来调查期间,联电的专利权可能持续受到侵害,因此在案件调查期间提出禁止令,但不代表联电在专利诉讼中已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