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库讯:在一个春光明媚的下午,市民陈女士带着孩子前往图书馆的路上,意外发现路边一位老人拉着一只疑似“鸭子”的动物。起初,陈女士和孩子以为那是一只鸭子,出于对动物的喜爱,他们驻足观察。然而当它张开翅膀时,陈女士发现翅膀有血迹,同时意识到这并非一只普通的“鸭子”。在与老人交谈中,陈女士得知这只“鸭子”是在河边捕捉的。孩子看到这只受伤的“鸭子”,心生怜悯,请求妈妈救助它。陈女士随后与老人协商,最终以100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只“鸭子”。陈女士通过手机专门上网查询,发现这只动物很可能是一只大雁,如果真是野生大雁,那就是国家保护动物,一定要保护好,让它回归自然,她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行鉴定。由于无法联系到野生动物保护救助机构。她想到通过110报警电话寻求帮助,最终成功将大雁交给了蒙城县林业管理服务中心。
陈女士表示,这只大雁似乎知道母女二人是在救助它,并没有攻击她们。她和家人为大雁提供了水和食物,并希望它能早日康复,回归大自然。经县林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确认这只“鸭子”就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豆雁(也叫大雁),并将尽快对大雁的伤势进行处理,确保其得到妥善照顾,待康复后可放归大自然。
豆雁,雁形目鸭科,在我国为冬侯鸟,越冬于长江中下游和东南沿海地区,以植物性食物为食,吃植物果实、种子,也吃少量软体动物。豆雁是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2018年豆雁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感谢像陈女士这样的市民对野生动物的关心和保护。这起事件不仅展示了蒙城人民对野生动物的关爱,也体现了家长在孩子心中种下爱护生命、保护自然的积极影响。正是这样的家庭教育和实际行动,构建了我们社会和谐共生的美好画面。同时,也期待更多的人们加入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列中来,共同守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蒙城县林业管理服务中心
李敏李永涛 摄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