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届高校毕业生即将进入首轮求职高峰期,记者10月8日从省就业指导中心获悉,为了让广大求职学生提高防范意识,远离电信诈骗、“校园贷”“助学贷”“网络贷”等陷阱,有关专家为求职大学生们提出了十项注意,请同学们对照鉴别,如发现被骗请立即报警,或及时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反映。
一注意花样百出的“培训贷”
很多培训机构以招聘为名,诱导求职者交钱培训,而求职者接受培训以后,却根本不会提供长期稳定的靠谱工作。更有甚者,告知求职者可以通过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获利,同时要求求职者通过个人贷款形式支付培训费。一旦求职者要求企业退款或者拒绝办理所谓的分期付款时,往往会被企业以种种理由拒绝退款,或被企业变相要求还清分期付款的金额。
二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
求职者对于自己的个人信息必须树立防范意识,不要轻信陌生人,在填写个人简历时,不要在规定的表单以外的地方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尤其建议求职者只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若非必要最好不留家庭电话。更不要将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交与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将短信验证码等信息告知别人,谨防电信、网络等新型诈骗形式。正规企业招聘都不会要求抵押身份证、毕业证等个人证件。
三注意“强制性”体检
食品加工等行业需要求职者参加体检或者提供体检证明的,一般都通过正规渠道,不会强制性指定医院或者私人诊所。
四注意收取非法费用
收费是最常见的招聘陷阱之一,很多骗子公司都会以押金、保证金等借口向求职者收取各种费用,得手后便用各种苛刻的要求迫使求职者自动放弃。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变相收费”的公司一般来说规模都不大、流动性强,看起来不十分正规;而且,招聘单位进行的面试一般都比较草率,通过率基本上是百分之百。
五注意“黑心职介”
向求职者推荐介绍工作的职业介绍机构,如果其《营业执照》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没有悬挂在显著位置,那一定要仔细鉴别机构的合法性。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应当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就是通常所说的“证、照”齐全,必须悬挂在明显位置,要有固定的场所,其工作人员应有工作证,关于收费事项、服务承诺都须上墙公开。
六注意网络信息真伪
近年来,网络招聘由于其快捷、便利又节省成本的优势,成为一种新型的求职方式,越来越多的求职者把找工作的重点放在网络上。但是,网络也有诸多的不确定性,不乏有一些虚假信息。一些不法单位或个人抄袭其他大型或知名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在自己网站上发布,要求应聘人员交纳报名费、资料费等或者要求求职者提供个人信息,设下陷阱,以牟取非法利益。网上求职最好参加由学校、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组织的正规网上招聘活动,防止受骗上当。
七注意“传销”骗局
毕业生和刚工作的求职者缺乏经验,往往是“传销”组织的首要欺骗对象,不法分子常常利用大家急于找工作的心理,以高薪为诱饵,进行诈骗。专家指出,“传销”组织经常具有的几大特点:面试实习一体化,要求直接带行李;面试地点在异地或偏僻郊区;基本不招本地人;过分打听家庭状况,需要单独去面试;没有明确面试地址,约定某地派人去接;不讨论公司业务,不考察专业技能。若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发现有以上类似“传销”的倾向,应立即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同时报警。
八注意面试地点
求职者在面试时一定要认真确认面试地点,正规单位招聘一般会将招聘地点设在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一些以租用房间作为应聘地点的单位要提高警惕。对于设在偏远地区的面试场所需要慎重考虑面试的必要性,必要时可以与同学、朋友结伴参加面试。
九注意签订劳动合同
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求职者要注意“三看”: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劳动合同无效;看劳动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同时还需谨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只有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合同的期限,才能约定相应的试用期。
十注意遇到侵权要果断维权
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要保存好开具的收费、协议等凭证。被不法单位或个人骗取钱物后,要正确使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