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9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规定1: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前几天,网上传出深圳向某某城中村收房产税,这就有问题了,城中村一般是集体用地,不属于国有用地,征税没有法律依据。
规定2: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规定3: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规定4: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过去几十年,个人自住住宅是不征税的,但个人出租房,按法律是需要征税的,但由于个人房东不进行租赁合同备案,政府也没办法征到税。
但对于商铺,政府很容易征到税,因为商铺是公开营业的嘛。当然,房产税的属于地方税,全国各地征税的松紧程度差异很大。有些地区,尤其是中小城镇,对商铺的征房产,可能会比较宽松。
相对而言,如果房东是企业,则政府容易征到税,如果是个人,则征到税的难度会大些。按照税收法制化的改革思路,过去由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条例,都将改为由人大立法;房产税暂行条例,同样如此。估计未来三年,新的房地产税立法大概率会通过。
三个方针: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实施。
立法是由人大搞定的。但不会制定很多细节,因为这个税种是未来地方主要税种,人大会充分授权各地政府,地方政府拥有很大的细则制定权。最后,各地分步实施,有先有后,并不是同一时点全国统一实施的。
商铺是营业性房产,纯属投资品,所以其税负会高于住宅,没有减免面积,税率也很可能高于住宅。或者按评估值计税,或者以租金计税。
由于之前,部分地区商铺原本就在征房产税,所以新的房地产税法律通过后、实施后,不会商铺市场造成较大影响。
但立法之后,原来征税宽松的城市,估计将从严对待商铺征房地产税,这将增加一些成本,比如每年1-2%,从而小幅影响商铺的投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