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房产 > 商铺卖场
投稿

上海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须满足设立满5年等条件

2018-07-03 14:42:17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记者从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行为,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出台《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的暂行规定》(沪建房管联[2018]381 号)。  CBX安徽网库 地方门户新闻站

  自7月3日起,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设立年限已满5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已达100万人民币、职工人数10名及以上且按照规定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满5年等条件(已缴纳税款金额满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除外)。同时,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年限从“满3年”提高至“满5年”。CBX安徽网库 地方门户新闻站

  上海市住建、房管部门将会同规土、税务、工商、人社、司法、公积金管理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强化交易登记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核查机制,确保政策措施实施。CBX安徽网库 地方门户新闻站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安徽网库”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安徽网库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 技术服务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安徽网库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9 皖ICP备19011896号

皖公网安备 34010202601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