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政府,大病保险政策补助我15000元,减轻了我家的负担,今天来当面向你们表示感谢。”5月17日,矾山镇田桥村村民张某在镇民政所服务大厅激动的说到。
张某之前因患眼眶软骨肉瘤,在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多次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用近3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在医院即时结报了,剩余可报费用累计起来在镇民政所服务大厅大病保险窗口办理了大病保险获得补偿15000元。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党和政府的重大惠民政策,也是民生工程,贫困人口在定点医院住院实行“一站式”结算,切实提高和保障贫困人口受益水平;非贫困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后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比例补偿。
截至目前,矾山镇2018年度为非即时结报患者办理大病保险17人次,补偿金额合计88118元。(矾山镇齐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