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库讯: 7月29日中午,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许疃中心所工作人员纪国章接到陶庙社区王纪超家庭农场工人陶某的电话,在其家养鸭棚一角落发现一只“怪鸟”。
接到电话,纪国章同志冒着高温酷暑迅速赶往现场。经县林业管理服务中心李永涛视频确认,“怪鸟”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红隼。随即安排正在北淝河湿地中心巡逻人员邓金峰等将其带回,并对该陶某的做法进行了表扬。
红隼 是鸱鸮科,小鸮属的一种鸟类,是鸟类的一种名称。上体为沙褐色或灰褐色,并散布有白色的斑点。下体为棕白色而有褐色纵纹,留鸟。分布于欧洲、非洲东北部、亚洲西部和中部等地。通常夜晚出来活动,在追捕猎物的时候,不仅同其他猛禽一样从空中袭击,而且还会利用一双善于奔跑的双腿去追击。以昆虫和鼠类为食,也吃小鸟、蜥蜴、蛙类等小动物。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今年以来,蒙城县公安和林业部门接连救助了红隼、夜鹰、纵纹腹小鸮和黑纸鸢等56只国家二级和三有野生动物,其中23只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蒙城县林业管理服务中心温馨提示: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遇野生动物受伤等情况,应及时报警(110)或与县林业部门(0558--3062062)联系,使动物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切记不要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由专业人员进行救助,以免被食肉类猛禽抓伤或被尖嘴鸟类叨伤。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马洪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