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库讯:执法是为了群众,也要依靠群众。自3月1日《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庐江县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驾骑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力度,采取提示、劝导、管理等措施,提醒大众切实加强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图为3月2日,庐江县公安交通民(辅)警在重点路段、路口采取“说理式、劝导式”的“刚柔并济”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引导驾驶人和搭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好习惯,摒弃交通陋习,做文明出行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罗君 13856531336 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