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烈山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一流营商环境是第一竞争力,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通过党建提高认识,加强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抓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普法守法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创新以案释法、以案说理等方式方法,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培训等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
三是加大法律服务保障。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携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切实树立政府对企业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特别是企业在融资、用地、许可、产权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四是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各单位统筹协调作用,针对营商环境中的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以更加全面的法治建设成效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的法治力量。
五是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把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建立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帮助市场主体解决相关问题,有针对性地持续改进工作,确保重点工作落实落细,着力解决行政审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方便企业一站通办,打通“最后一公里”。(烈山区司法局 马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