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优化法律援助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四个规范”加强经费绩效管理,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有效实施。截至目前,我中心到位的所有经费均已完成支付,使用率达100%,全部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和律师值班补助。
一、规范经费管理,把钱装进“制度的笼子”。我中心通过合理规范使用办案经费,加大法律援助办案力度,确保实现应援尽援。一是保障专项经费。今年,烈山区司法局计划到位资金41.8万元,实际到位经费53万元,经费到位率127%,其中,中央转移支付21万元、省以奖代补经费5万元、区财政配套27万元。二是把关支出范围。严格按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规范确保法律援助经费专项用于开展办案、评查、值班等法律援助业务支出,防止截留、挪用和挤占。三是加强学习力度。我中心工作人员定期集中学习《淮北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做到对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律师值班补贴及其他补贴的发放标准“心知肚明”。
二、规范以案定补,把钱用在惠民的刀刃上。实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补贴制度,以评查机制倒逼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通过每月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质量评查活动,每季度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将卷宗依据评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再依据不同等次的补贴标准发放经费。此外,我中心还将每个卷宗的评查表、案件补贴统计表等纸质材料放入副卷中,及时做好归档。
三、规范发放审核,把钱绑定在程序关口上。实行层层审核,层层审批,确保援助经费的专款专用。对于每一笔拟发放的专项经费,先由我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再由我中心主任进行复核,然后报区司法局,经局长办公会对案件补贴、律师值班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研究审核通过,最后由分管领导签字开支,通过财政局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统一发放,从而确保办案补贴能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不断提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律师的积极性,真正维护社会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规范督查检查,把钱摊晒在监督阳光下。一是加强资金监管。区司法局成立专项经费检查组,每半年通过实地检查台账和查看司法行政系统、卷宗等方式对我中心法律援助专项经费进行检查。同时,区民生办结合区司法局向市级报送办案数量及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使用情况,对我中心法律援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已拨付的资金实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有力促进我区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二是公开经费使用情况。严格履行公示程序,自觉接受监督,每月月底将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核通过的案件补贴,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光明正大地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真正做到经费发放公开透明。(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