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用案卷质量倒逼法律援助办案水平提升,确保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提质增效,10月12日,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召开第四季度案件质量评查暨培训会,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安徽亚星律师事务所黄崇河律师及2名实习律师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首先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等文件。随后,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专家黄崇河律师逐一解读及时会见受援人(依法确立委托代理关系)、及时有效阅卷(及时有效约见受援人)、依法调查取证、有效提出法律意见、依法参加庭审活动、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履行报告义务、规范整理提交承办材料等8个一级指标,让大家进一步明确了省厅有关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标准。
整个培训会紧贴烈山区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内容丰富、干货满满,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参会人员通过学习,增长了知识,收获颇丰,受益匪浅,进一步坚定了做好新形
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信心和决心。2名实习律师也纷纷表示,今后将力争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和培训会议要求,将培训中的所学所思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指导律师学习如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投身法律援助事业,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会后,黄律师对我区10月初结案的近30个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进行评查。评查实行百分制,采用“一卷一表”,严格对照《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表》、《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表》,逐项进行打分,同时,针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进行现场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从此次评查情况来看,我区法律援助案卷质量普遍提高,其中优秀卷和良好卷占比85%以上,合格率达到100%。但也存在个别案件委托书授权范围不明确;庭审笔录过于简单、不完整,记录不能反映承办律师参加庭审活动全过程;阅卷笔录简单、走过场,未能记录反映案件案情的过程内容;个别卷宗在首次约见中未告知当事人法律援助是无偿服务的等问题。
今后,我中心将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以学习促规范,以评查促整改,继续坚持“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生命线”的工作原则,狠抓案件质量,对已办结的案件严格落
实“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工作机制,真正实现案件质量问题反馈、整改和提高的良性循环,让受援人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