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源头治理,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和公平正义。9月5日,烈山区司法局以江淮普法行为契机,在烈山区体育广场开展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中,烈山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人员向群众发放《民法典》、《条例》、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宣传折页等法治宣传资料,热情为到场群众进行《条例》专题法治宣传和讲解,吸引了不少辖区民众驻足了解。“请问我们有纠纷该去找哪些部门?”“他人不愿意接受调解怎么办?”...辖区群众纷纷抛出各种各样的困扰问题向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并逐一为居民提供解答,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传播调解纠纷的各种法律知识,进一步加强民众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认识。
此次活动的开展,扩大了《条例》的知晓率,有效提升了《条例》的运用度,为《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活动期间,累计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参与群众超过350人次。接下来,烈山区司法局将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更理性地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在辖区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法治氛围,让温暖常驻身边。(烈山区司法局 贾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