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烈山司法所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三名,为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入矫工作,充分体现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权威性、严肃性,增强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烈山司法所多措并举做好入矫工作。
一、做好入矫宣告。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人员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告知书》,告诫他们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期限、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行使的权利,端正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意识。
二、做好入矫谈话。通过对社区矫正人员本人、家人及所在村、社区包保干部三方“零距离”谈话,全面了解、掌握新入矫人员的思想动态,积极引导他们正视犯罪经历,珍惜现有的监管环境和改造机会,自觉遵纪守法,乐观向上、全面客观地看待社会,鼓励他们重树生活信心,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矫正效果。
三、做好入矫人员管理等级评定。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入矫人员开展入户走访,结合社区矫正庭前调查评估进行管理等级评定,根据他们犯罪类型、犯罪认识、矫正心态以及公民意识、道德意识、人际关系、就业能力、文化素质、家庭现状等逐一打分后进行综合分析。之后分别作出个人矫正方案,落实不同的管理措施,为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