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诉讼程序繁简分流,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重要作用,用三个突出“聚势”,引领认罪认罚工作“增能”。
一是突出组织为重,增强认罪认罚“系统势能”。从全市8家律师事务所选取24名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的律师组建成刑事法律帮助值班律师库,形成认罪认罚案件专业团队。根据认罪认罚案件量,定期从刑事法律帮助值班律师库中抽取律师参与见证,及时向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对有关认罪认罚制度、具结书内容、认罪认罚内容、权利义务告知向犯罪嫌疑人进行解释和说明,告知法律后果,并向检察机关提出公正、合法、合理的法律意见。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告知和帮助其或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转交申请材料。同时,对律师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办案队伍的刑事办案能力水平,确保认罪认罚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突出机制为要,增强认罪认罚“内生动能”。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有序安排刑事法律帮助值班律师库中的律师轮流每周二、周四上午固定至区检察院值班。严格规范值班律师参与法律帮助流程,先由区检察院向我中心递送需见证案件的帮助通知书、起诉意见书、户籍信息、到案经过及前科情况核实等相关材料,我中心签署送达回执后,联系值班律师,出具法律帮助公函、法律帮助审批表和指派通知书。值班律师及时到区检察院阅卷,会见当事人,制作阅卷笔录和会见笔录,并提交书面的法律意见书。最后,当事人在值班律师、检察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过程被同步录音录像,确保了值班律师实质化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有效避免了认罪认罚走形式甚至出现强迫认罪认罚的问题,让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更加透明、更加规范。此外,我中心还建立《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台账》、《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情况登记表》、《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日志》、《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帮助值班签到簿》等值班律师工作台账,细化不同类别法律帮助归档要求,监督值班律师做好做细法律帮助档案,全面推进一案一档化管理工作。
三是突出以人为本,增强认罪认罚“融合效能”。在区检察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了便利的服务平台,派驻的值班律师能够履行职责,严肃见证他们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司法行政机关拓宽法律援助范围的重要方式,也是推进司法便民的重要举措。因此,我中心和区检察院不断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实见效,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一是在区检察院设置独立办公室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站,并为值班律师提供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硬件。二是严格落实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与区检察院的信息交流和联系,定期沟通值班律师工作情况,不断探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等,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有序进行。三是坚持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查看程序是否规范、各项材料是否完善,通过回访当事人等方式,倒逼法律帮助工作质量的提升。
截至目前,烈山区法援中心已办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提供法律帮助案件82件,安排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见证34人次,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既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也提高了办案效率,实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