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社区居民依法信访观念,提高理性维权意识,烈山区多举措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和民法典宣传活动,以此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助推“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
拓宽信访渠道,广泛宣传答疑解惑。为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普及信访法规,5月25日,烈山区法宣办联合市、区、镇人大常委会,区信访局等部门,在榴园村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民法典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开放式”摆摊设点,向路过的居民群众宣传信访举报知识,接受群众咨询,“零距离”地倾听群众诉求,“面对面”帮助群众解忧,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并向路过的居民群众进行政策宣传、答疑解惑、普及信访常识,提高了广大群众信访知识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处理信访工作能力。烈山镇榴园村为强化村“两委”的学习培训和纪律教育,通过召开信访问题化解经验交流会,组织党员、群众共同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见》等,不断提高村“两委”干部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工作的能力,避免处理信访举报的随意性。
走访入户,做好信访预防。由村干部带队,对所辖区域信访户入户进行信访政策“大走访、大宣传”,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办理原则、举报人权利义务、举报方式等内容。同时也告诫住户居民严厉打击诬告、陷害、闹访、缠访、无正当理由上访、以访牟利等行为,切实提高群众的信访举报法治观念,增强群众的风险防控意识,引导信访人依法、如实、有序、有效举报。避免群众因不了解政策或办理情况反馈不及时越级上访、重复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