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司法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两类特殊人群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进一步落实教育管控措施,防止两类人员涉黑涉恶现象的发生,最大限度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矫正中心向社区矫正对象详细解读《烈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并对线索举报方法、举报平台和奖励标准进行了说明。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自觉抵制“涉黑涉恶”行为,同“涉黑涉恶”划清界线,积极主动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
落实管控,严格监督。一是加强信息化监管。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现已安装手机端“心岸”APP并运行,通过APP在线教育平台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实时监控。二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签订《扫黑除恶承诺书》,积极提升社区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报到、请假、外出等审批制度,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活动情况,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全方位监督管理。
积极教育、落实帮扶。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疏导和心理咨询工作,对就业和生活确有困难的特殊人群,开展职业技
能培训,积极推荐就业并落实帮扶措施,防止他们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确保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