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开展水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皖市监办函〔2022〕7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全省食品“守底线、查隐患、保平安”专项行动,突出专项整治重点对象和重点问题,对辖区内所有水产品销售者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集中排查。
新店市监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强化职责担当,把水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切实加强流通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开展水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整治规范畜禽水产品市场销售行为。重点检查畜禽水产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养殖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具的水产品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看是否如实记录畜禽水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避免采购或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水产品,保证采购的畜禽水产品来源可追溯。二是整治抗生素等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充分利用新店所、临淮岗镇农贸市场快检室快检设备,扩大对畜禽水产品中抗生素等兽药抽样覆盖范围,增加风险隐患品种抽检数量和频率,切实掌握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查经营者是否健全完善畜禽水产品追溯管理制度。
此次专项整治,共出动联合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8台次,检查畜肉销售单位5家,禽类肉经营单位3家,水产品经营单位6家,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悬挂横幅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