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更好地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维护社会安定。烈山区司法局多措并举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无缝衔接到位。及时查看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临释人员列表,与临释人员服刑所在地监狱狱政科联系,了解临释人员服刑表现、思想劳动改造情况以及疫情防控隔离和核酸检测等情况。释放当日,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村(社区)工作人员驱车将刑满释放人员接回以后,在司法所办理报到手续。
二是精细管理到位。对刑满释放人员及时登记建档;建立帮教小组,动员刑释人员家属参与帮教,明确帮教责任人;各司法所加强与帮教对象、村(社区)干部之间的联系,及时了解帮教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对一的精细帮扶方案,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三是日常走访到位。不定期地上门走访重点帮教对象,了解情况,切实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时时处处体现出党和政府的关心。
四是法治宣传到位。在日常的教育帮扶工作中及时详细地向刑释解教人员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置帮教工作方案、政策,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推送普法网站,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正面教育,帮提高帮教对象的法律意识,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适应社会创造良好的氛围。
五是心理疏导到位。除了定期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为其推送心理方面的知识,同时通过谈心谈话聊家常的形式了解其近期思想动态,通过积极的关注、倾听和共情,消除抵触情绪,并鼓励他们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以便更好地融入社会。
六是真情帮扶到位。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安置帮教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以帮扶为切入点,鼓励其自谋职业,更好地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积极引导一批具有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家加入到帮扶行列中,努力寻求一些企业的配合,为刑释人员传授一些劳动技能并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实现“安其身、暖其心、促其变、转其好、帮其富”的目标。
七是犯罪预警到位。始终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全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数据,做到不瞒报、不漏报;对有重新犯罪苗头的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犯罪。根据跟踪档案管理的记载,符合解除帮教条件的解除帮教,达到了不失控,不漏帮的工作要求。(烈山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