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午7时许,蒙城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在城南森林公园,举行被救助15天的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两只红隼放飞活动;这次活动旨在大力弘扬爱鸟护鸟的传统美德,坚决摒弃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让人们意识到要敬畏自然,爱护自然,同时呼吁更多的人保护野生动物。
放飞红隼,源于6月16日上午9时许,蒙城县林业部门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转办件;庄周街道办事处马店村辖区村民张某良报警称“我在农田干活发现两只不会飞的雏鸟,请求公安人员救助。”县经开区派出所会同县林业工作人员认定为红隼。红隼是隼科的小型猛禽之一,翅狭长而尖,尾亦较长,外形和共同爪隼非常相似,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多单个或成对活动,以猎老鼠、鸟和大型昆虫为食;在我们这一地区很少见。经过半个月的精心喂养和观察,已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县林业部门负责人介绍道。
救助野生动物,我们一直在行动;今年以来,蒙城县林业局共计处理救助放飞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长耳鸮、纵纹腹小鸮、黒翅鸢、猫头鹰和红骨顶(黑水鸡)等24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