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安徽段)禁捕退捕有关工作的通知》(皖郑办明电【2020】17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21】192号)文件精神,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鱼行为,切实保护我县淮河等重点水域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可持续发展,本周新店市监所与辖区临淮岗乡政府、派出所、农业部门、渔业等多部门开展淮河等重点水域 “十年禁渔”联合执法行动。
检查组对沿淮河等重点区域及餐馆、水产市场、渔具门市等重点场所,重点检查“三无”船舶清理、“电毒炸”及禁用渔具非法捕捞、非法垂钓、非法捕捞利益链条整治、制售禁用渔具、收售非法渔获物等。重点检查非法捕捞利益链条专项整治情况,“野生鱼”、“江河鱼”及密眼网、虾笼、锚鱼具等禁用渔具销售情况;
本周共新店市监所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执法车辆4车次,共发放宣传告知书20余份,劝阻钓鱼行为6起。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落实禁渔期间整治目标,做到“船上岸、网入库、人上岸”,河湖中没有渔船及三无船舶、水中没有网具,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强“禁渔、禁捕”宣传教育,坚决斩断非法捕捞及交易的地下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