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广告行为,新店市监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违法广告排查对疫情防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按照省、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指示精神,再辖区开展全面检查。
一是加强指导,严格规范广告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广告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新店所执法人员对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的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宣传疫情防控期间的通知要求。对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和提醒。
二是明确重点,开展广告专项执法检查。聚焦药房、诊所、超市等区域;积极与辖区政府有效对接,对辖区内的药店、门诊、超市等经营场所开展违法广告的全面排查工作。重点排查了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明示或暗示“可预防或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虚假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广告和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广告。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协调新店所辖区大型超市利用LED灯,推送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公益广告,加强人们疫情防控的意识。
截至目前,我所辖区未有一起涉及疫情及野生动物交易的违法广告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