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库讯: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烈山区司法局结合本职工作,以深化司法行政公信为目标,持续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年初制定下发烈山区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本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示事项、实施部门、实施对象、责任部门、办理流程等具体内容。建立健全了服务质量跟踪反馈、执业信息公开、投诉查处、和执业责任赔偿等诚信保障制度,奠定了法律从业人员规范和诚信执业制度基础。
二、加强诚信机关建设。坚持以司法行政公开作为诚信建设的基础,努力打造诚信机关形象。一是司法行政公开,凡是在我局办理的各项司法行政业务,从办事依据到办事程序,均在政府网站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实施行政效能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打造诚信、高效、廉洁的机关。三是落实承诺践诺制度。切实抓好大厅服务单位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的落实,确保制定的措施和承诺事项如期兑现,取信于民。
三、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一是严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认定与市场准入。二是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建立公平竞争、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的运行机制,并定期进行检查。三是加强对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机构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及其人员的查处力度。
四、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在烈山工人村体育广场、南湖公园等地广泛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大力倡导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传统美德。并将诚信教育贯穿于全体司法行政干部、法律服务从业人员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与司法行政业务紧密结合,加大法律服务市场和律师队伍的诚信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保障民生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