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库讯:为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10月20日上午烈山司法所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中,司法所从社区矫正日常报告制度、思想汇报制度、请销假制度、集中学习、社区服务等方面做了全面讲解,并在教育学习中指出了部分矫正对象近段时间在接受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要敬畏法律、敬畏纪律,自觉管住自己,不要涉黑涉恶。
司法所告诫社区矫正人员对象“社区矫正是一座没有高墙、没有电网的监狱”,但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放任自流、为所欲为,必须严肃对待社区矫正,摆正位置,彻底悔罪,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纪律,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要求自己,珍惜党和国家“人性化”的管理制度所给予自己的宽松的环境和改造机会,自觉接受改造,争取早日解除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