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库讯:农民工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但由于大多数自身文化程度不高、法制意识淡薄等原因,农民工一直以来都是弱势群体,遭遇恶意欠薪、工伤索偿难等情况时有发生。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服务农民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努力让每一个弱势群体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优化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作用,对生产、经营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食品、医疗、建筑用品的企业和工人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农民工优先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进行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对于到窗口申请办理欠薪案件的,一律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留言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
二是推动开展预约制服务。提倡开展预约服务。运用“皖事通”、“12348安徽法网”、“互联网+”预约平台提前预约,合理安排当事人会见地点和时间,尽量简化审批手续。对于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等特殊情况,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对农民工讨薪维权等群体性案件,引导当事人推选代表实行预约制,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避免在接待场所聚集及长时间逗留。
三是开展农民工宣传工作。利用“春节前夕”、“五一劳动节”、“法律援助宣传月”、“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点时段,通过发放维权手册、开展专题讲座、在公交站台、广场广告牌投放宣传广告等方式,全方位宣传关于农民工维权等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知晓法律维权渠道,增强法律意识。
四是提升农民工案件质量。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新形势下注重案件质量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为让农民工群体真正对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满意,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针对案件承办人员与受援人沟通不够,缺乏风险告知等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整改。
同时,通过完善申请、受理、审查、指派、听庭、回访和援务公开制度,常规开展案件质量评估等措施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对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的团体诉讼案件,实行重点督办、全程跟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对于助推全面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帮助农民工走正规渠道维权、理性维权,避免权益遭受侵害,是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和政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