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库讯:为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使社区矫正对象对刚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
8月31上午上午9点,烈山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对全区123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疫情过后第一次集中点验活动。烈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德民、第三检察部主任陈玉成、烈山区司法局局长李强、副局长陈欣参加了点验活动。
活动中,首先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所有社区服刑人员逐一进行点名、签到,并核对身份,随后区社区矫正中心主任张思娣结合《社区矫正法释义》的内容,着重对新法与《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在管理监督方面的变化和差异进行了讲解,并告诫社区矫正对象珍惜矫正机会,时刻绷紧心中之弦,不要触碰法律的“高压线”。
最后李强局长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要求:
一是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尽快“收心”,严防出现疫情后行为懈怠、纪律意识淡薄等现象;
二是要牢记自己的责任,《社区矫正法》已经开始实施,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服从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三要严格纪律,国庆节长假马上就要到来,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节日、疫情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外出。节日期间禁止赌博、出入娱乐性场所、避免酗酒,注意人身安全。
通过此次集中点验活动,进一步加深了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法》的认识和理解,督促他们服从监管、遵纪守法,对社区矫正对象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