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库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关于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管要求,烈山司法所三措施加强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监管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机制,规范档案管理。加强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执行文书,不断完善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监督制度,与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保证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档案手续齐全。
二是严格落实制度,遵照规定执行。成立矫正小组,切实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网络化动态管理;加强管控,严格监督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按期汇报思想、参加集中教育学习。要求每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指定医院的病情复查情况报告或就医诊治病历等相关材料。
三是教育帮扶到位,发挥帮教实效。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妥善做好帮扶工作,人性化开展心理矫治与结对帮扶行动,定期进行帮教走访,及时了解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身体状况、家庭现状、现实表现及其思想动态,做到管控方法得当、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