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库讯:为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着力构建起食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程无缝隙监管体系,4月份以来,大观区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多举措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制定并印发了《大观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农业、畜牧、水产等有关单位及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大观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并印发了《大观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区、乡、村三级监管体系,全力协作配合做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配备必要的检验检测、样品采集、执法取证等设备,有力地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做好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结合疫情防控宣传活动,协同乡镇对辖区35家规模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信息调查、登记、核实和地理定位,建立了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和开具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名录。及时组织开展了合格证使用业务培训,共培训2期60人,覆盖全区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者。
统一印制合格证600份,并示范推广使用,确立合格证使用样式和规范开具使用方式方法。根据农产品的种类,实行分类指导、分期培训,并采取政府主导、行业指导、协会推进的方式,以产业为主线推动合格证实施。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科技下乡等活动,深入生产经营主体、社区、学校、市场等场所大力宣传合格证管理知识,先后悬挂条幅20余幅,粘贴宣传挂图72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同时,明确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视同于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和合格证明文件,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有合格证、“三品一标”等标志标识的农产品。按照“谁开具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规模农产品生产者的主体责任,并与之签署合格证使用真实性承诺书,做到培训到位、承诺到位、使用到位,确保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合格证使用率达到100%。
三是创新模式,依法依规管理。组织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检、委托检测或内部质量控制合格,确保质量安全,对合格证的真实性负责。食用农产品交易后持有者对其持有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明确合格证必须包括产品名称、重量、生产经营者信息、确保合格方式、盖章或签名及开具日期等内容,合格证加贴在外包装上或放置在包装内。
对不宜小包装的萝卜、白菜等散装食用农产品以运输车辆为单位一车一证或一品一证。要求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合格证开具的档案记录,并保存两年以上。对其他规模农产品生产者一时无法自主打印合格证的,落实专人审核发放。完善了乡镇检测、打印等设备的配置,为其他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开具合格证提供支持。
四是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区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依法加强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把全区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范围,确保监管全覆盖、无死角。农业部门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作为对生产经营主体指导和服务的重要内容,督促其规范开具和使用合格证,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根据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主体信息库,建立了日常巡查机制,定期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开展巡查检查,规范合格证的开具使用。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时纠正不负责任虚假随意开具合格证的行为。加强了督促、指导和教育,将合格证使用纳入项目申报、诚信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诚信管理档案。积极与市监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将查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作为进入批发、零售市场的必要条件,实行合格的农产品市场准入。
截止目前,大观区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发放告知书260余份,发放传单1200余份,提高了群众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知晓率、参与率。全区已有12 家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先行实施了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已开具农产品合格证156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达180.65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