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安徽 > 聚焦安徽
投稿

安徽网库讯:烈山区司法局:阅读相伴人生,法治浸润 书香

2020-04-24 19:53:47 来源:烈山区司法局 作者: 责任编辑:李婷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安徽网库讯:2020年4月23日,是第25个“世界读书日”,也是每一位读书人、爱书人的节日,烈山区司法局以此次“读书日”活动为契机,在全局干警中迅速掀起读书热潮,全力打造书香机关。
 
1.jpg
 
   开设“读书角”,引领“阅读成常态,书香满机关”的新风尚
 
   事有所成,必是学有所成;学有所成,必是读有所得。烈山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学习型机关建设,提出“阅读悟初心,书香进机关”的建设思路,全力打造“人人爱读书、人人读好书”的“书香机关”。通过在局机关办公室、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区社区矫正中心开设“读书角”,购置法律、政治、历史、文学等书籍,并为辖区各司法所征订报纸、杂志、书籍等,切实营造浓厚阅读氛围,在全局上下形成了“阅读成常态,书香满机关”的读书风尚。
 
   “‘读书角’是我局“书香机关”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它既是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理论知识,提升业务素质的‘充电宝’,也是大家短暂栖息,享受精神愉悦的好去处。能够有效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争当爱读书、勤思考、重研究、善作为的先锋模范,鼓励他们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爱好、一种生活习惯,贯穿到工作和生活中,让读书学习成为全局干部职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的内在生活方式和外在行为规范,进而引领读书风尚,推动‘书香机关’建设。”烈山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欣如是说。
 
   如今,大家的办公桌上除了工作资料和办公用品外,各种书籍也随处可见,有《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也有《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还有《三国演义》......在工作之余,他们丰富了自己的知识结构、缓解了压力、陶冶了情操,树立了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不断提升自己的司法行政能力和司法行政水平,从而让人民群众在他们的每一个服务细节中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开辟新阵地,引领“阅读深入每一天”的全民阅读新时尚
 
  “哪怕一天挤出半小时,即使读几页书,只要坚持下去,必定会积少成多、积沙成塔,积跬步以至千里。”习近平总书记这样强调。“世界读书日”虽然只有一天,但阅读应该深入每一天,成为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习惯。让全民阅读成为新时代风尚,才能促进个人成长发展、助推社会文明进步,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和综合国力。
 
   为了倡导全民阅读思想理念,烈山区司法局依托微信群、QQ群、公众号、朋友圈、学习强国APP、抖音等平台,打造“指尖课堂”,及时向服务受众推送法律读本、政策指南、国学经典等,积极引导他们利用碎片时间进行阅读,让学习变得触手可及,营造了线上一起学习、线下共同交流的良好氛围。
 
   积极发挥辖区(居)52个法治书屋,23个法治学校的作用,全面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彰显法治文化特色,将朴素的“读书是一种需要”上升为“读书是一种乐趣”、“读书是一种有益的生活方式”,培养大家“读好书、好读书”的良好习惯,引导全民树立“读书益处多”的观念,不断丰富自身的精神生活。
 
开讲微课堂,引领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获重生新风潮
 
   为倡导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多读书、读好书,多学法律知识的文明风尚,切实提升他们自身道德情操和文化素养,增强守法、用法意识,营造全民读书、终身学习的良好社会氛围,烈山区辖区各司法所多措并举,以文化人,帮助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改造、重塑自我、顺利融入社会。
 
   宋疃司法所利用网络微信平台组织在矫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读书学法,拥抱美好明天”的线上读书活动,指导他们多学习一些常见法律读本、励志书籍和常用养、种植等技术书籍,为早日顺利融入正常社会生活创造精神动力。
 
   烈山司法所开展在矫社区服刑人员分批教育学习活动,引导他们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和“心岸”学习教育APP的线上读书学习功能,多读法律书,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多读国学经典,重塑内心、矫正心灵;多读报纸杂志,了解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进一步丰富精神生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心”新生,更好地回归社会。

   最是书香能致远,腹有诗书气自华。中华民族具有崇尚读书的优良传统,历来讲究读书修身、耕读传家、诗书济世。我们要迅速行动起来,在做好法治宣传的同时,倡议群众多读正能量的书籍,不断丰富头脑,开阔视野,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让全民阅读成为新时代新风尚,把崇尚读书、尊重知识的正能量传递下去。人间四月读书天,让我们在阅读中享受岁月静好,遇见更好的自己!s9Q安徽网库 地方门户新闻站

文章来源:烈山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李婷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安徽网库”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安徽网库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 技术服务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安徽网库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9 皖ICP备19011896号

皖公网安备 34010202601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