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库讯:古有“花木兰替父从军”,今有“刘胡兰舍生取义”,由此可见妇女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那么,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同样重要,只有让妇女感受到平等的对待、感受到法律的维护,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为更好发挥妇联组织做好妇女法律援助工作优势,创新社会公共服务管理,完善便民措施,依法为贫困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4月14日下午,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与烈山区妇联在烈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召开烈山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区妇联相关领导出席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通报了近年来烈山区妇女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对区妇联大力支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区法律援助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阻力。因受到人力、物力、经验等各方面的制约,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方面也面临着巨大的考验。
一是我区偏远农村较多,男女不平等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家暴引发的婚姻问题特别严重,以前女孩子受教育机会不平等,导致现在妇女文化知识不高甚至存在旧观念;二是存在大量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儿童多,未成年人自我认知、自我保护和警惕意识不强,容易导致未成年侵权案件。
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开辟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法律援助程序。对涉及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案件,突出维权重点,立足“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做好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即时受理、即时审批和即时指派,实现受理、审批、指派一次性完成,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确保“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近年来在对待妇女儿童申请法律援助方面:一是放宽妇女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做到应援尽援;二是为儿童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有针对性指派熟悉儿童心理特点的律师承办儿童类法律援助案件;三是建立援助案件回访制度。通过一系列的长效举措,及时解决热 点、难点案件,大量婚姻家庭及儿童侵权案件得到快速稳妥的处理,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在座谈会上区妇联与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工作交流,并就如何做好我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与会同志一致表示,今后要继续加强联系合作,互相支持,互相促进,共同做好我区妇女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