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库讯:不按时报送公示年报,企业可能会被“拉黑”,并受到信用惩戒。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年报不方便的问题,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店市监所特意将企业年报公示与疫情防控结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营。
根据规定,各类企业、农民、个体工商户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不按时报送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甚至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转让、授予荣誉称号、银行开户、发放贷款、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等工作中,会受到限制或者禁入。为避免因疫情影响使企业进入“黑名单”,造成信用约束惩戒,新店市监所特意将企业年报公示与疫情防控结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营。
新店所首先对辖区范围内复营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摸排,查缺补漏。执法人员结合摸排检查,提醒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及时在网上进行年报公示。不仅如此,还依托现有网络媒体,利用微信群、QQ群、短信等方式给辖区企业发送年报公示提醒信息,提醒各企业在做好复工复产复营的同时,统筹安排好年报公示工作。
截止目前新店所辖区2019年个体户年报已全部完成,企业年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