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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库讯: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三问”建设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2020-04-09 16:20:02 来源:淮北市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作者: 责任编辑:张倩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安徽网库讯: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设过程中,积极探索服务机制,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放宽申请法律援助标准,充分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设,让群众既是民生工程实施成果的“获得者”,又是实施过程的“监督者”。
 
   强化宣传,坚持“问需于民”。通过开展困难群众维权宣传的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并开设讲座,深入建筑工地、企业、社区、学校、敬老院等地解答法律咨询、了解群众需求。在宣传中让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项目成为“明白账”,同时注重让受益群众现身说法,确保民生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
 
   畅通通道,坚持“问计于民”。积极引导困难群众通过自己方便的申请方式,利用12348安徽法网和服务热线,淮北市法律援助网、电话预约等方式申请法律援助,让受援人“少跑路、跑对路”,有效实现“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对于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该中心实行上门服务。并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畅通服务“绿色通道”,简化流程,针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及务工人员讨薪等群体实行优先办理制度,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供一站式免费服务。
 
   目前,该中心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2件,其中涉及残疾人案件2件,老年人案件6件,未成年人案件3件,农民案件43件,妇女案件27件。
 
   提升质效,坚持“问效于民”。区法律援助中心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流程,统一卷内各项格式文书,加大对案前、案中和案后的管理,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优秀案例评选、同行评估、旁听庭审、受援人回访、等方式加强对案件质量监督。从案前沟通、案中监督、案后回访等方面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落实看守所、法院、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工作制度和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设,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 
 
   烈山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设始终坚持倾听民意,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让群众参与民生工程建设过程,真正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成为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文章来源:淮北市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责任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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