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库讯:自2018年大观区被批准为第三批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试点单位以来,大观区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及“三变”改革(以下简称“两项改革”)过程中,始终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坚持让群众成为改革的“推动者、参与者、受益者”, 农村综合改革群众“说了算”,较好的完成改革试点任务,也有效推进了辖区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化。
一是让群众成为改革的推动者。在“两项改革”推进中,为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参与、支持、拥护改革,大观区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微信、明白纸、宣传单、横幅、广播、电视及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做到“广播里有声音、电视里有图像、报纸上有文字”。
通过召开会议、上门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讲清为什么要改革、怎样改革、改革有什么好处,让广大群众与村组干部理解支持;组织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到芜湖、宣城等地区进行学习考察,现场感受改革成效;多次召开座谈会、推进会、联席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让群众认识到在征地拆迁、城市化进程中,实施两项改革是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和保障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让群众自身愿意改革、推动改革,激发和凝聚改革的原动力。
二是让群众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在“两项改革”推进中,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群众改革主体作用,对改革涉及的重大事项,如集体成员认定、资产股权量化等,村党组织和村改革领导小组拿出几种方案比选,反复说明优劣,引导群众选择。坚持群众认可的办法,就是好办法。结合村情民意,区分不同性质的集体资产,选择群众普遍接受的改革方式,不搞一刀切。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四议两公开、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决定改革相关重要事项,让群众广泛参与。
严格程序推进改革。把握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股权量化三个重点。在清产核资上,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增强科学性和公信力,村清产核资小组参与配合,结果及时公示公开,坚持群众认可。
在成员身份确认上,以村民户籍、生产生活历史、土地承包关系、履行村民义务和享受集体分配等要素为基本依据,坚持在入户调查摸底、调取公安户籍资料、校对一轮二轮土地承包资料的基础上,多轮入户确认并张榜公示,最后经村民代表大会确认,整个过程群众全程参与和认可。在股权量化上,实行“生不增、死不减”静态管理,考虑城市化发展实际,成员股采取“人口股+田份股”模式,尊重群众和自然村组意见,明确股份占比。
三是让群众成为改革的受益者。在“两项改革”推进中,依托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因村制宜,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通过共建开发、资产置换、厂房租赁等方式,在发展二、三产业上探索新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群众增收,巩固和拓展“两项改革”成效。如十里铺乡五里村依托城北实业总公司先后2次吸纳629户村民,入股资金89.5万元,建设标准化厂房招商企业入驻,年收益72.3万元,股民年均分红500—1100元。
该乡茅岭村经“四议两公开”,按照“合作社+公司+农户”模式,建设大观绿色环保建材基地项目,招商引资5家企业入驻,年增加集体收入350万元。该乡十里村每年从园区资产性经营收入和对外投资红利中拿出约130万元,为全村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人员每月发放200元生活补贴,为村民支付医疗保险参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