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库讯 为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加强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新法的学习和理解,进一步推动我区社区矫正工作,1月10日上午,烈山区司法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中心全体人员,集中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经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将于2020年7月1日实施。新法对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管理体制与工作机制、实施程序、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措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更为明确规定。钱宝局长首先带领大家认真研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全文,同时,对该法改动较大的社区矫正机构、人员和职责,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充分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等部分亮点内容,结合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情况和司法所长进行了充分研讨交流。
钱宝局长强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前,一是要继续按照实施办法和细则落实好各项工作,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二是要做好新法实施前的宣传工作,为严格执法,加强社区矫正管理提供保障。三是要按照上级春节安保维稳工作部署,落实好社区服刑的教育管控工作,圆满完成重要节点特殊人群安保维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