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库讯:为更好地迎接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提高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将语言文字宣传与普法宣传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推进语言文字督导迎评工作。
一是在各类会议、活动和公共场所,领导干部带头使用普通话,并要求工作人员在接听来电、窗口接待、法律咨询热线等各项工作中严格执行用语标准,一律使用普通话。
二加大宣传、营造舆论氛围,组织全体政法干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并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朗诵比赛及征文比赛,使大家浸润在规范语言文字之中的氛围,增强了全局人员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意识。
三是积极发挥窗口作用,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群众时使用文明用语,提高文明服务质量,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四是宣传好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加大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为更卓有成效地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通过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固定展架和张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宣传标语,通过“江淮普法行”“12.4”宪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积极推进语言文字宣传工作的社会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