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库讯 2019年12月的一天,服刑期满后的李某来到古饶司法所,感谢缓刑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他的教导和帮助。
李某系古饶镇辖区居民,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缓刑三个月,到古饶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期满后来到司法所感谢服刑期间工作人员对他的教导和帮助。
李某说刚开始社区矫正时,觉得自己时间短,又不用监禁,就没有当回事。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他阐明利害关系,督促他积极参加集中教育,按时汇报。通过参加集中教育,李某学习了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知识,如安全驾驶、劳动法、合同法等,受益匪浅。走访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与李某谈心,了解其生活思想动态及身体状况。了解到李某肢体残疾无法参加社区服务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为李某申请免除社区服务。李某对此很是感激,在服刑期间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解了危险驾驶的危害,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服从司法所管理,顺利期满解矫。期满解矫后,李某不忘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他的教导和帮助,再次来到司法所对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近年来,古饶司法所工作人员扎根基层,默默付出,对待社区服刑人员宽严相济,将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一定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