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库讯 法律是公正公平的,任何人玩弄、亵渎法律,都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周某(化名),系淮北市烈山镇人,于2010年与淮北市宋疃镇费寨村费姓女子结婚,住在宋疃镇费寨村。李某某(化名)系周某的岳父。
2017年李某某在驾驶车辆运输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周某耍聪明冒名顶替其岳父李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谎称自己是驾驶员,是自己驾车致人死亡,在以后的司法程序中都是周某参与理赔、应诉、承担民事责任,2017年周某因交通肇事罪被烈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在宋疃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管理。某某则平安无事,没有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在接受社区矫正管理期间,李周某在宋疃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不善言语,经常笑眯眯地,表面看上去很老实,每月能够按时按要求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没有异常行为表现。
时至2019年11月,时临周某的矫正期限届满只剩下1个多月,周某顶替岳父报假案的事情败露(原因是周某曾在朋友圈不慎透露此信息,在朋友圈传播),烈山公安分局接到线报对周某实施抓捕,宋疃司法所知悉后随时对周某某的社区矫正管理措施进行矫正中止。经过公安机关突审,在证据和事实面前,周某供出来实情,之后周某、李某某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周某因包庇罪,李某某因交通肇事罪二人均被烈山区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3年,入监服刑。周某、李某某玩弄法律,各自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