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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库 庐江县“黑校车”未取得校车标牌上路被罚1万元(图文)

2018-09-18 17:54:08 来源: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作者: 责任编辑:罗君、邹林生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安徽网库讯:从庐江县交警大队了解:安徽庐江县郭河镇在地图中查看张某驾驶一辆大型“非营运”客车接送幼儿园儿童上、放学,被庐江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涉事司机被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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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7日16时许,张某某驾驶一辆“金龙”皖A91XXX号牌大型客车行驶至庐江县郭河街道路段时,被正在路面执勤交警拦停接受检查,发现车内乘坐十余名儿童,经询问得知,乘坐的儿童为该镇某幼儿园学生,驾驶人张某受校方委托接送学生上放学。在查获现场,交警迅速对车内儿童进行安全转移,涉嫌车辆和驾驶人带至交警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驾驶人张某系庐江县郭河镇乐庄村人,持A1A2证,车辆为郭河镇某大酒店商务用车,经双方协议达成接送儿童上放学任务。9月17日调查结束后,民警告诫张某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情况下,非营运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违反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并要求责令整改到位,决不允许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并抄告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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