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依法维护优抚对象权益,鼓励士兵安心服役,矾山镇严格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庐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优待工作的通知》(庐政办秘〔2018〕60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做好2018年义务兵家属以及其他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金发放工作。
安徽网库讯:2018年全县优待金标准: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为13031元,优待面为100%;在乡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标准以义务兵优待标准为核定基数,其中在乡复员军人为70%,优待面为100%;“三属”为70%,优待面为70%;残疾军人为50%,优待面为50%;退伍军人(含参战参试人员)为35%,优待面为2%。
按照规定的优待标准和优待面,镇民政所与各村(社区)、镇残联、扶贫办等多部门积极对接,全面进行优待对象的资格审查,确保“不漏一户、不错一户”, 此次优待金发放对象共84人,其中义务兵49人,在乡复员军人15人,其他对象20人。所有优抚对象名单都经汇总后上报县民政局,经审核后将统一由镇财政所打卡按时足额发放到对象户手中。(矾山镇齐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