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15日从省大气办获悉,目前,全省及各市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严峻,省大气办下发紧急通知,就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提出多条超常规措施,如遇重污染天气或不利气象条件重点产排污企业应限产50%以上或停产,淮北、亳州、宿州等市建成区暂停土石方作业以及房屋拆迁施工等。对督导发现问题的,省大气办将实施量化问责。
省大气办锁定的重点是,严控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化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加强城市面源污染管控、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等,为此提出多条超常规措施和禁令。
11月20日前,所有城市(县城)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和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灶)全面“清零”。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方案,加快推进整治进度,11月底必须全面完成,不能完成的一律停产治理。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坚持“先停后治”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处置。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依法依规取缔。钢铁、焦化、水泥、有色金属冶炼、陶瓷窑炉、平板玻璃及玻璃制品等行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重点产排污企业限产30%以上,遇重污染天气或不利气象条件应限产50%以上或实施停产。
自今年11月20日起至2018年1月底,淮北、亳州、宿州、阜阳、蚌埠、淮南、池州7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石方作业以及房屋拆迁施工等。对违规施工单位和企业,责令立即停工,并按相关规定上限处罚。其他市建筑施工、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必须严格落实防尘抑尘措施,对落实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停工整治。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加强餐饮油烟污染管控,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业整治。针对超常规措施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确定的停限产企业清单,抓紧实施。
“对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发现的大气环境问题,将实施量化问责。 ”省大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市、各相关部门务必克服“靠天”“怨邻”的治霾思想,消除消极应对心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本地污染源管控,以非常之举,切实保障环境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