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虚化’,同级监督不到位,监督重点不突出,监督体系不健全,党内监督还存在‘盲区’。 ”对照“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要求,以案为鉴查漏洞,不难发现党内监督“虚化”是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短板。
事实上,在少数地方和单位,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有的把监督当成摆设,“硬约束”变成了“橡皮筋”,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游离于监督之外;有的监督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就是不落实到行动上,成了“稻草人”“纸老虎”。推进“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必须把牢党内监督这个“硬约束”,坚决堵塞监督方面的漏洞,扫除党内监督的“死角”。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加强党内监督,重在全面从严。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性规范,要认真对照执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时时处处事事受到严格监督。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使党内监督更加规范和有效的有力手段,应运用好“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做到早提醒、早打招呼,不断提高党内监督水平。
“其身正,不令而行”。加强党内监督,关键是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 “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要在监督别人方面作表率,积极种好监督“责任田”,强化对下级、同级的监督,让被监督者真正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纪律就在眼前、红线就在脚下;更要在接受别人监督方面作表率,摒弃“特权”思想,乐于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始终置身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加强党内监督,根本是要健全监督制度,并强化制度的刚性执行。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形势任务和党的建设需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制度创新,把制度的笼子扎紧密,使监督的尺子越来越清晰,推动党内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只有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才能真正以责任到位推动执行到位,防止“破窗效应”,强化党内监督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约束性。
党内监督是“硬约束”,绝非“橡皮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向病灶开刀”的自觉性,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自觉行动,推动建设良好政治文化,不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